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23日臺教學(四)字第1040010707號函及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04年1月26日桃勞障字第1040005886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提供視覺功能障礙者了解及運用各項視障服務資源,勞動部彙整衛生福利部、教育部及勞動部等部門之服務資訊,製作「視覺功能障礙者服務資源地圖」摺頁,提供民眾參考運用。 三、旨揭服務資源地圖尚有語音版檔案,倘有需求請逕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(http://www.wda.gov.tw)─資訊服務─下載專區下載使用